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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办案 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有希望

发布时间:2018-05-31 17:41:02


    卫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提出的: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全体干警必须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思想,站在全院大局角度开展工作,保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的责任感。

    近日,卫滨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红妹成功化解一起再审案件,同时促成一起正在执行的案件顺利和解,正在审理的一起诉讼案件顺利调解,可谓“一箭三雕”!

    案件起源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6年3月,石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生纠纷,2017年4月,石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王某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石某,并赔偿相应损失。后因王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2018年3月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王某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审查,执行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实,早在石某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前,2015年11月王某已经将涉案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李某支付 44万元,剩余6万元李某向王某出具欠条,同时应李某的要求,涉案房屋已过户登记在其儿子石某的名下。2017年9月,王某与赵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李某和石某所欠的6万元房款的债权转让给了赵某,2018年1月,赵某将李某和石某诉至法院,追要该笔款项。

    负责再审案件审查的承办人陈红妹副院长详细阅读了一审诉讼卷宗,和执行案件承办人及另一诉讼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成功找到案件处理的切入点,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成功说服王某撤回再审申请,并促成了执行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另一诉讼案件也顺利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执行难,案件再审难,如果正在执行的案件因故进入了再审,要想执结那真是“难上加难”!

    “化腐朽为神奇!”这样的一幕在卫滨法院上演了。在谈到办案心得时,陈红妹副院长称:保持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路,围绕案件核心问题,以化解纠纷为中心开展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执行难。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每一名干警都能有“解决执行难、人人有责”的大局观,有“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责任心,“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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