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6月7日,卫滨区法院平原法庭走进平原镇李村进行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实际案例教育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
2016年10月,新乡市胜利路化工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牛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马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牛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牛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牛某某丈夫李某某与其子李某甲、李某乙遂起诉至法院。考虑到现在是农忙时期,村民都从外地返回家乡,而他们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件又较为关注,为了加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卫滨区法院平原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平原镇李村村委会,为村民们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活动。
此次巡回法庭紧紧围绕巡回审判走进农村的目的,一方面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了解法庭,方便诉讼。另一方面法庭也利用群众旁听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和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做到生动普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