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强涉军案件审理工作精神,卫滨区人民法院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案件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问效,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切实解决部队官兵们的后顾之忧,不让它们为涉法问题和家庭事务困扰。4月11日卫滨区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审结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成立以来的第一起案件。
2011年7月31日上午10点30分,驻新某部战士华晓明在孟姜女路由东向西驾驶二轮摩托车将正在街上玩耍的四岁孩童袁明明撞伤。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事故认定,华晓明承担事故的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袁明明的父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监护义务承担事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后来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袁明明的父亲就起诉到卫滨区人民法院,要求华晓明赔偿医药费一万五千元元,误工费两万元,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共计三万五千元。
卫滨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启动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相关措施,让富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牛记成法官审理此案。牛记成法官接手此案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在释法辩理中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向华晓明展示袁明明的住院票据、受伤照片及袁明明父母做生意的实际情况,以及并对袁明明父母为给袁明明看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让他理解袁明明父母的心情。同时,做好袁明明父母的工作。虽然此次车祸花费了一万五千元,但车祸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实在是意外。新乡作为华晓明服役的地方,是他的第二故乡。因此,作为新乡人要给他温暖,在争取合法权益的同时要爱护子弟兵。在几次所工作之后,华晓明提出自己家在福建山区并没有很多收入,其经济来源主要是部队所发津贴。华晓明自己愿意赔偿,只是多了也负担不起。牛记成法官在了解到上述现实后积极与袁明明的父母联系,从华晓明老家远在福建和家里经济不宽裕的现实入手多次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华晓明赔偿袁明明两万元的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军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