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彰显文明形象,服务好审判工作,3月23日下午,卫滨法院召开2018年度文明创建专题会议。
会上,根据《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11项具体测评指标,院党组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关系单位荣誉,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人人要参与,全院干警要增强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院荣我荣,院耻我耻”集体荣誉感;三是工作要统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与我院具体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四是责任要落实,创建方案要有步骤的落实、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确保我院文明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五是效果要显著,要高标准、严要求的投身于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省级文明单位是我院引以为豪的荣誉,对外是一张名片、一种肯定,对内是一份激励、一种动力,全院干警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做到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进一步转变,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办公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使卫滨法院整体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