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新乡市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告人聂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逮捕后,羁押于看守所内,在关押期间又因琐事将同监室的刘某打成轻伤二级,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聂某及被害人刘某同为被羁押人的特殊情况,卫滨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将巡回法庭开进看守所。卫滨法院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教育、引导在看守所被羁押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有图有真相”,既解决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提高了我院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素质;既提高了群众司法认知能力,也真正体现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要求。卫滨法院刑庭法官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积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证司法服务公开透明,彰显法治精神,落实阳光司法,顺应新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