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你我礼让斑马线,平安文明在新乡”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政府南广场隆重举行。拉开了全市“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序幕。
“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我院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本院司机和有私家车的干警,签订承诺书,以身作则,遵章驾车,从自身作起,礼让行人,文明出行,充分展示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平安新乡,文明新乡增光添彩。
院志愿活动小组还组织志愿者上街发放倡议书,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出行的安全理念,引导所有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营造“礼让斑马线”的良好氛围。
如何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对礼让斑马线进行了明确,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二是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行人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三是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礼让斑马线有哪几种手势?
第一种:“稍等,我先行”。行人通过斑马线,需要示意驾驶员让行的手势——手臂向来车方向平伸,竖起手掌,表示请驾驶员停车让行。
第二种:“您礼让,我点赞”。此手势通常结合前一手势使用,当行人通过斑马线后,向驾驶员致谢手势——朝来车方向竖起大拇指,表示对驾驶员的主动礼让表示感谢。
第三种:“我挥手,您先行”。驾驶员主动让行,示意行人通过斑马线的手势——驾驶员抬起右手自左向右或自右向左在胸前平移指向行人行进方向,表示请行人通过。此动作同样也可用于行人主动礼让车辆的手势。
礼让斑马线的处罚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处罚标准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 50元;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200元;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 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