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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五四三”执行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8-06-28 08:56:46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挂图作战现场会精神,卫滨法院在出台了“十项规定”和“八大举措”之后,进一步细化执行工作,推出了“五四三”工作法,确保如期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五”

    ——“抓好五项保障”

    牢固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倾全院之力,助力执行攻坚。

    一要抓班子

    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身作则,亲自示范,形成“立案为执行着想,审判为执行谋划”的共识,构建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运作良性机制。

    二要抓管理

    执行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执行管理务必到位,要管住关键人员,管住关键案件,管住关键环节,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成效。

    三要抓重点

    要紧紧抓住“执行案件”工作重心,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甄别分类,因案施策,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得到执行。

    四要抓细节

    要对照第三方评估的具体指标,一项一项落实,一件一件完成,抓细抓小,确保评估验收在细小问题上少丢分、不丢分。

    五要抓导向

    既要充分发挥打击拒执犯罪、严厉惩处老赖高压态势的震慑效应,又要注重理性认识执行难的宣传,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不能”的理解与认同。

    “四”

    ——“严格四种规范”

    执行规范化是优化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执行攻坚的“金钥匙”。

    ——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

    ——严格规范信息录入,确保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全面,实现执行公开。

    ——严格规范失信名单,确保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删除、撤销符合相关规定。

    ——严格规范案款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管理清晰有序,过付精准及时。

    “三”

    ——“实现三个90%”

    最高人民法院为基本解决 “执行难”明确了具体目标,且都是“一票否决”,没有任何条件和理由,必须保证实现。

    (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理合格率不低于90%;

    (2)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

    (3)执行信访的办结率不低于90%。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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