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督促公职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根据新乡市纪委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7月25日下午3点,卫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区平原镇政府在卫滨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合召开公职被执行人集体约谈会,对卫滨区两个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体约谈。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亮,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路晓庆,区平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冀大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晋书彬,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红昕参加会议。
会上,卫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晋书彬宣读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未结案件进行集体约谈的有关要求。执行局长张红昕通报我辖区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未结案件情况:涉及到两个村民委员会的案件共有14件,涉案标的约为794万元(不包含利息)。
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路晓庆提出约谈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约谈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
区平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冀大旭提出约谈要求:因涉法涉诉,镇里相关账户被法院冻结,给实际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约谈对象要积极履行义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王秀峰院长在约谈会上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事关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被约谈对象务必要在思想上对今天集体约谈会的严肃性和目的性有清醒的认识。
二要强化法律意识。法律的权威不容任何人挑战,生效的裁判文书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被约谈的对象务必在行功上拿出可行举措履行裁判义务。
三要严格时间节点。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阶段,涉党政机关案件是上级部门重点关注的案件,卫滨区委也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今天集体约谈所涉条件务必在8月3日前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要引领社会诚信。当今社会己进入诚信时代,诚信做人、诚信做事己成社会共识。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更应当做诚信的表率和带头人,而不应当成为诚信的绊脚石。
五要避免不良后果。不履行法院裁决,将会给自己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面临法律严厉制裁。希望被约谈对象务必认清形势,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声誉帐、社会帐,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通过一天的集体约谈,被约谈对象进行表态,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尽快达成和解协议,保证在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其中涉公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件,达成和解4件,承诺限期履行10件。
卫滨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公职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形成法院强势执行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司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