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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肺炎疫情,我们在行动!

卫滨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录

发布时间:2020-02-13 13:44:09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卫滨法院认真落实市中院、区委区政府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疫狙击战,确保节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院党组于大年初三紧急召开党组会议,制定详细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庭室、各团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定上报流程,落实办公室主任为疫情联系人。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疫情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加强安全排查,监控室安排法警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切断一切可能的传播途径。

    全面消杀防护。行装处采购消毒液、防护用具,为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提供口罩、温度计、消毒液等物品。要求值班人员、门岗佩戴口罩,及时测量体温,做好院内全面消杀工作,并填写《体温登记表》《消杀登记表》等预防疫情登记表。

    排查全院干警状况。安排专人全面摸排并统计全院干警包括聘任制人员及临时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行程动向,排查近期曾到访过湖北、接触过湖北人员或有湖北经历的干警及家属,并每日通过微信群上报异常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帮扶无主庭院。接到区文明办通知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同志立即安排部署开展帮扶庭院相关工作。为社区送去口罩等应急物品,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疫情发展状况,制定节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防控预案,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通过严格防控和大力宣传,使全院干警深刻感受到新型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增强预防新型肺炎的能力,确保节后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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