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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人民法院四项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01 17:43:11


    今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的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院党组经过认真调研,明确了二〇一二年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执法腐败为重点,狠抓队伍建设。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制定了二〇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全院干警签订了“二〇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无违法违纪倒计时活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层层分解,干警自我约束的责任制网络。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我院还制定了《二〇一二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〇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二〇一二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整顿审判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审判效率,转变审判作风,对全院干警实施五条禁令和十个严禁。

    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现院里日常工作全覆盖

    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敏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廉洁自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院党组成员也都以身作则,经常研究监督职责范围内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廉洁执法情况,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院党组成为带队伍、带审判、促廉政的坚强领导核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两不准的规定,认真清查收受礼品、礼券、有价证券等问题,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住房等方面均按规定进行了登记。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警车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在节假日期间封存所有车辆,禁止公车私用。院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每个班子成员都深刻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班子凝聚力。

    三、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制约机制

    为了加强对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监督,我院进行了廉政监督员调整工作,一些热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组织代表将监督我院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我院还在各部门设立了廉政监察员,由各部门副职或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担任,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我院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我院严格执行了《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和邀请新闻媒体同步监督制度》,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及媒体提出的建议。

    四、建立审务督察制度,将廉政建设与日常的审判实践工作相结合。 加强审务督察,强化对执法过程的动态监督,使监督的侧重点从事后移至事前、事中,及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问题发生。院领导、纪检组、监察室严格落实最高法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对我院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对于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部门,将限期整改。纪检组要对全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庭审行为是否规范,作风纪律是否严格,警车管理是否违规等。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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