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卫滨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7日下午,第四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李正新走进解放路办事处崇信社区,设立巡回法庭,邀请社区干部、辖区居民旁听庭审,巡回审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庭审现场,李正新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新乡某批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某某的诉讼请求,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后,经过征求双方意见,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朱某某支付原告新乡某批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54000元。
庭审结束后,李正新法官结合民法典总则、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和本案案情,针对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纠纷为旁听干部群众释法答疑,并一一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卫滨区法院以巡回法庭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进行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宣扬社会诚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