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的录入案件信息,保证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和法官业绩考评的健康运行,保证各项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卫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会议要求,切实规范该院干警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录入工作完满完成。
一是提高认识,将案件信息录入常态化。根据上级法院及本院关于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要求,通过组织学习信息录入操作规范等方式方法,强化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警信息录入的操作技能。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开展,避免突击补录现象。
二是及时录入审判信息,确保时间精准。立案时间、开庭时间、结案时间及时录入,绝不拖延,对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格审判信息管理,保证结案报表与录入情况相一致。规定各业务庭每月对统计数据上报前进行认真核对,由主管副院长签字后再上报。审管办对全院和各业务庭的统计数据进行逐项检查和比对,同时定期组织专项信息录入检查活动,保证所有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