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阶段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22 17:28:52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阶段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upload/file/20230222/20230222172831_90542.pdf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