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王某系同村村民,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9万元,出具借条一张,并以卫滨区某小区五楼的房子作为抵押。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经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仍然拒不履行还款。
案件申请执行后,卫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刘倩莹积极行动,经线上调查,发现该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案件较多,房产、车辆存在轮候查封的情况,且王某经法定传唤、线上通知、实地调查等多种措施均未“露面”,案件办理进入瓶颈期,实现胜诉人利益较为困难。
经实地走访,执行干警刘倩莹发现李某生活较为困难,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和日常生活都需保障,只有实现胜诉利益,拿到“真金白银”才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刘倩莹深深同情其遭遇,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将案款执行到位。
一方面,刘倩莹积极为申请人李某争取司法救助,解决眼前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刘倩莹主动出击,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的公司,向其原来的职工了解情况。经过多方打听,刘倩莹了解到王某最近正在从事建材生意,可能会通过线上渠道收受生意款,顿时感到案件有一丝的曙光。
刘倩莹每日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紧盯银行查询反馈系统,时刻追踪案件动态。功夫不负有心人,某日晚间加班时,刘倩莹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进账11万,这一好消息顿时冲淡了加班的苦和累。刘倩莹立即向银行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冻结该涉案账户,并在第二天一大早驱车前往银行调取银行卡流水。
从1.30日立案执行,到2.17日发放案款,仅仅15个工作日,刘倩莹就顺利将案款全额执行到位,以高效的执行速度圆满完结该案件。
执行干警刘倩莹:执行难,但执行工作不畏难,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打“主动仗”。本次案件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当我看到当事人脸上的笑容时,顿时感觉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工作再累都是值得的!
申请执行人:感谢在如此短的时间将案款执行到位,感谢卫滨法院执行团队的耐心接待和悉心解答,内心的感情无法表达,只能通过送来的锦旗表示感谢,给执行干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