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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拥军全守护 倾力解忧只为----“最可爱的人”

发布时间:2023-06-02 10:57:43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第九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军案件,原告之子所在部队专程到法庭送上锦旗及感谢信。法官在案件里种下暖心的关怀,开出赞美的小红花;在司法为民的满意度里收获部队由衷的感谢,用实际行动奏响司法“拥军曲”

    原告李某与被告孔某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致原告李某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产生医疗费等损失12余万元,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因原告李某的儿子在部队服役,无法回家照顾年事已高的父亲,希望法院能够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将案件妥善、快速地予以解决。

    平原法庭第九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双方对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有很大的争议,员额法官吕惠芹及法官助理曹纪珂为了查清事实,前往交警队调取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并在开庭前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观看事故发生时的录像,最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原、被告对于事故认定的争议予以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曹纪珂为了促进案件顺利解决,又重新梳理了整个过程,制定调解方案时又遇到了新的问题,虽然案件中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的争议已经解决,但双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经了解,被告孔某是一名保安,生活非常拮据,案件陷入两难的境地。一边是因事故造成九级伤残目前行动还得依靠轮椅的军属,一边是家庭困难的保安,这种情况下,一判了之显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何处理好当事人的难处并把案件办好就成了难题。曹纪珂决定再做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被告也是一名退伍军人,情感易通的共同身份特征为切入点,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不懈努力,被告孔某自愿走到原告李某面前表达真诚的歉意并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告李某也同意被告孔某赔偿9万元而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一个案件的办理,不仅仅体现法院践行“国守一方安宁者,不可使其有后顾之忧”司法拥军理念,也体现了员额法官吕惠芹和法官助理曹纪珂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流程,更是彰显了把军、法“鱼水之情”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的优良传统。

    军强则国强,法兴则国兴,在今后的工作中,卫滨区法院将持续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新时代强军兴军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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