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卫滨区法院平原法庭走进新乡市区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开展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中,道交纠纷一体化中心调解员“零距离” “沉浸式”旁听庭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请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意见。所有环节清晰呈现案件成功达成调解,顺利协议结案。
法官以案示范,手把手教学,提升调解员发问技巧,理清调解思路,快速找到争议焦点,提高调解成功率。
平原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交流,积极参与社会前端治理,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前置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充分发挥非诉解纷,灵活、高效优势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提供更多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