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各类涉军案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审判工作服务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体现。近日,卫滨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调解、执行、结案仅仅用了十三天时间,促使该案当庭履行、圆满解决,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及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为丰富官兵文化生活,需要购置专业大型放映设备,委托被告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采购,被告按照原告采购需求依法通过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信息,经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中标,双方签订《购置专业大型放映设备合同》。
履行合同过程中,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构成违约,原告诉至法院,卫滨区法院当日立案,当日分案。第七审判团队得知此案是涉军案件后,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
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承办法官李新伟仔细查阅案卷,详细了解相关情况,耐心听取原、被告诉求,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辨法析理并援引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卫滨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用优质司法服务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大力弘扬拥军戴军优良传统,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巩固、深化、提升涉军维权“卫滨模式”,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畅通涉军案件立、审、执一体化“绿色通道”,跑出司法拥军“加速度”,用实际行动维护军队及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