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开展,营造涉农领域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涉农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依托中原农谷核心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在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巡回法庭,对一起涉种子、种苗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巡回法庭邀请了中原农谷核心区的8家入驻企业代表参与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裕XX水稻品牌系原告选育并经过国家审定的中熟中粳稻新品种,原告对裕XX水稻品牌享有品种权。
原告与被告签订《裕XX水稻新品种全国独占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在审定的合法区域内独占经营裕XX水稻品牌,许可费用共计46万元,被告在签订10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剩余尾款26万元约定在裕XX水稻下个生长周期完毕前付清。但是被告至今未支付剩余的26万元许可费,原告以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卫滨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熟练驾驭庭审活动,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诉辩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发言、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针对本次开庭情况、涉农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与旁听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向各企业代表发放了《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工作概况》和《企业问卷调查表》。
下一步,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持续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工作重心,主动深入到入驻企业普及涉知产类法律知识,建立固定联系、定期问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科技兴农中的重要作用,为助推“中原农谷”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