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中原农谷”核心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立足“中原农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深入企业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系某种子科技公司,因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为由,主张被告返还60万元款项并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承办法官详细审阅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驳回原告某种子科技公司部分诉讼请求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李进智法官带领团队深入“中原农谷”核心区的这家企业,进行实地案后回访。与企业负责人重点围绕经营中的品种推广、保密条款、知识产权管辖等方面的涉法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法官结合司法实践,就如何保障科技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现场释法、答疑解惑。同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案后回访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卫滨区法院将持续落实涉企案件判后回访制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涉诉企业回访常态化,拓宽法企沟通渠道,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助力“中原农谷”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