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员额法官王官震对平原镇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王官震法官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行解读,针对人民调解的概念及重要性、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人民调解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其次,对司法确认的概念及程序、快捷免费的优点进行详细介绍,强调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建议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第三,结合婚约彩礼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大家讲解了调解方法及技巧。
会后,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的理解,激发了对调解工作的热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增强了做好调解工作的信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卫滨区法院将继续通过以审代课、巡回审判等多层次多角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