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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4-19 16:21: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4月12日下午,卫滨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倩,区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李强,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孟靖宇,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王全磊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红丽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李强宣读《关于任命郭慧等90名同志为卫滨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院领导向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人民陪审员代表周学齐领誓人民陪审员们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人民陪审员代表周学齐作表态发言,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光荣退伍军人,会做好身份转换准备,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履行应尽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完成光荣使命。

    培训会上,我院青年干警王泽宁就人民陪审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方面进行业务培训。

    我院还特别邀请到卫滨区飞机场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卢运道,传授近20年基层调解经验,卢书记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了亲手创办的“老娘舅”调解室、“三步走”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法、独创的“3、4、6、1”矛盾预警工作法和“5+5”老卢矛调工作法,人民陪审员们表示受益良多。

    王倩院长向新一届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祝贺,就如何当好一名人民陪审员,从强化“四个意识”、处理好“三个关系”方面与大家交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增强陪审能力;二是强化修养意识,公道正派,恪尽职守,注重自身形象;三是强化宗旨意识,强化为民理念,用好手中权利;四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职责。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与法官取长补短,优化合议制效果,三是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性和廉洁意识,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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