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卫滨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上级工作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红昕,党组成员王军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负责人崔俊男宣读了《卫滨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民庭负责人延辉宣读了《市中院提升“办理破产”指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润民企 护航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活动实施方案》。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方案分工,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汇报下一步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
党组成员王军对“办理破产”指标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活动工作进行了强调安排,要求大家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红昕分析了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张红昕副院长强调,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最新要求,解难题、破顽疾,补短板、强弱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跟踪督办,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专班对接负责,专员具体落实,做到有力推进。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专班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汇报总结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拓宽多元化解纠纷渠道: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探索提升诉源治理模式,引导多元化解路径,提供优质“诉调对接”服务,持续升级群众、企业诉讼便民措施。
优化法治宣传服务:完善常态化走访企业宣传活动机制,持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落实落细司法服务举措,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积极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