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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实化解 法官调解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4-09-04 10:11:46


    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焦某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执法为民”锦旗送到卫滨法院。该案在承办法官陈红妹及其审判团队的努力下,最终消除矛盾,达成调解。焦某对法院法官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帮助劳动者实现权利的为民情怀表示真心的感谢。

    焦某曾是某物业管理公司的秩序部门班长,双方自2019年10月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于2024年4月因劳动关系解除发生争议,焦某就此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金,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5月29日作出卫滨劳人仲裁字(2024)11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焦某仲裁请求,焦某不服故提起诉讼。承办法官经审理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后,为有效帮助劳动者实现权利,也使用人单位尽快解决当前纠纷,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企业按约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向焦某支付完毕合同解除赔偿金,焦某权益得以实现。

    服务人民要以“情”为纽带,凝聚人民要靠“理”解心结,引领人民要用“法”化矛盾。劳动争议是情理法相互交织的司法领域,如何向当事人释放说理、尽全力化解纠纷是每一个承办法官必须面对的课题。卫滨法院将继续坚守为民初心,用更具智慧的解纷手段,更有温度的司法回应,传递司法温情,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劳动关系和谐构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护航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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