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到“中原农谷”某印刷产业园区就一起刑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邀请部分印刷企业代表到场参加庭审旁听。
基本案情:某印务有限公司的生产部部长李某某报经该公司总经理陶某某的同意,组织公司员工印制盗版书籍被查获。经审计,该公司印制涉案盗版书籍达三十万本,获取印装费近六十万元,测算市场销售价值逾三百万元。案发后,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某、陶某某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著作权罪向我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二名被告人均表示,由于疫情期间,人员流失严重,经营陷入困境,为了维持生计才接了这批订单,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承担了沉重的法律后果,悔不当初,希望法庭从轻处罚。通过旁听庭审,在场的企业代表切身感受到了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体会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一场庭审、一次震撼、一番触动,感慨颇多,受益匪浅。
卫滨法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品牌强国建设、维护市场良好环境、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