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卫滨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红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全体干警右手举拳,齐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字字千钧。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于祖国、忠于宪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担当作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卫滨法治力量。
卫滨区法院干警们来到新乡市体育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的由来,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以及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有效强化群众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法院干警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各类普法手册100余份,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使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卫滨区法院将持续丰富宪法宣传形式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遵守法律法规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