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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农谷】巡回审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5-01-06 09:34:29


    为进一步响应上级法院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立足“中原农谷”的重大决策部署,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来到原阳县桥北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邀请平原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入驻“中原农谷”生产肥料、饲料的十几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基本案情:原告系广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生产的一款“某绿宝”牌水溶肥料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商标,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使用“某绿宝”字样,且原被告产品同为水溶肥料,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误认是原告产品,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卫滨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就诉讼请求、答辩内容等分别进行了充分陈述,在法官主持下当庭打开公证封存包裹,将案涉侵权产品和原告产品向到场旁听的企业代表进行展示,根据双方提供证据开展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代表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对于什么情况下构成商标侵权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卫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继续发挥其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中原农谷”入驻企业积极进行知产法律知识普及及风险意识培训,进一步持续助推“中原农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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