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滨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多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田新萍法官团队通过法律引导与情感疏导,事故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
案例一
赵某驾驶小型汽车在新乡市西环某路口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交通费发生分歧,各执其词,矛盾一度激化。
案件受理后,田新萍法官第一时间梳理证据材料,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陈述,针对赵某的抵触心理,引导其换位思考,强调主动履行责任,同时安抚王某情绪。经过不懈努力,双方于开庭当日现场和解,赵某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支付王某交通费225元,纠纷的快速解决,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
案例二
龙某与尚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新乡市南环某路口发生碰撞,导致龙某肋骨折,尚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尚某负全部责任。因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田新萍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晰、责任明确。调解之初,双方情绪激动,不愿做出让步,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尚某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一次性支付龙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9000元。
案件的成功化解缩短了诉讼时间,当庭履行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卫滨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