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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80万纠纷里藏着最温暖的司法医嘱

发布时间:2025-06-18 08:46:48


    在利益与情感交织的商业合作中,一场 80 万的纠纷如何化解?当身患重病的当事人对簿公堂,司法又将如何传递温暖?

    基本案情

    古人云“亲兄弟,明算账”,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内一场蕴含司法温情的庭审悄然展开。原告寿某患有心脏病,与需要定期进行血液透析的被告黄某及其友人张某,共同投资某商业项目。协议签订后,寿某将80万元投资款转入指定账户,但项目久未实施、分红落空。虽然协议还有两年履行期,但寿某仍提前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返还投资款,双方对簿公堂。

    审理过程

    庭审中,田新萍法官发现,原、被告身体状况堪忧,诉讼时间过长可能会加重双方身体负担,田法官决定加快庭审速度,为双方留足够的调解时间。鉴于双方系多年好友及合作伙伴,存在信任基础,且调解也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最优选择。调解初期,双方就合伙支出、亏损分担等争议激烈,被告更称资金链断裂,无法一次性清偿。关键时刻,原告突发心悸,田法官立即取出常备的速效救心丸,待其症状缓解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从法理与情理、昔日情谊、共担风险等方面疏导双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张某各负担40万元,以分期付款方式返还原告寿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三人冰释前嫌,当庭握手言和。

    法官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九百七十条规定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合伙不仅是共享利益,同时也要共担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合作、共同投资的情况越来越多,谨以本案警示大家,投资需谨慎,合伙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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