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刚加入卫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 “新鲜血液”,在未亲身接触实务前,我对司法工作的印象,一度停留在 “法槌起落、条文引用、判决书下达” 的 “流程化操作” 里。直到真正跟着法官跑案件、做调解,我才彻底打破固有认知,读懂民事审判工作里藏着的 “人情味儿”,也为自己的法官助理之路找准了方向。
王泽杰,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4年7月毕业于贵州大学,2024年8月通过“河南省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进入卫滨法院,现任卫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科员(试用期)。
初到岗:一句叮嘱,让我懂了 “司法为民” 不是口号走进卫滨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第一天,王军法官的话就像 “定心丸”,更像 “指南针”:“尽快把审判流程、实务要点摸透,勤学好问多办案,遇到复杂案子别怵,这才是成长最快的路。” 他顿了顿,特意加重语气,“咱民事庭办的案子,桩桩件件都连着老百姓的日子,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可不能马虎!”
起初,办公室里的咨询声总让我有些手忙脚乱 ——“法官,我那案子现在到哪一步了?”“啥时候能开庭啊,我心里一直悬着。”“我想跟原告商量调解,这事儿能办不?” 隔着电话、微信,我能感受到当事人的焦急与期待。从最开始接电话时的紧张结巴,到后来能从容耐心地答疑解惑,支撑我的,是王军法官常说的 “如我在诉”:要是我站在当事人的位置,最想知道啥、最需要啥?多听一句诉求,多解一个疑惑,多给一份共情,让老百姓在每一次沟通里,都能感受到卫滨法院的司法温度。
首调解:4150 元的案子,教会我 “案结事了” 的真谛跟着王军法官参与的第一次调解,是一起标的额仅 4150 元的纠纷。原本我觉得,这就是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卫滨区一家鞋业经营部,被告是开鞋铺的商家,货款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凿,按法律判下来就行,简单又高效。可调解现场的一幕幕,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王军法官没有一上来就讲法条,而是先让双方 “把心里话倒出来”。聊着聊着才知道,被告不是故意拖欠货款,是最近店铺生意不好,资金周转不过来,心里也急得慌。“咱办案子,不能只看法律条文,还得看看当事人的实际难处。” 王军法官一边给原告解释被告的困境,希望能给点缓冲时间;一边也跟被告说,该履行的义务得认,拖欠货款对双方都没好处。最终,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 3 个月还清 4150 元货款,原告也自愿放弃了逾期利息。看着双方舒展的眉头,我突然明白,法律不只有 “判决” 这一种答案,更有 “谅解” 与 “出路”。曾经我以为 “结案” 就是流程结束,现在才懂,卫滨法院追求的 “案结事了”,是让纠纷真正化解,让当事人能放下顾虑,好好过日子。
再出发:在每起案件里成长,做有温度的司法人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清楚,卫滨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工作节奏快、要求高,既要保证案件质量,又要兼顾效率。作为新人,我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法条要记牢,实务要练熟,更要把 “司法为民” 的初心揣在心里。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带着这份新认知,在每一起案件里磨炼自己,尽快适应法官助理的角色,跟着卫滨法院的前辈们,办好每一个案子,服务好每一位群众,让司法的温度,暖到更多老百姓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