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不应该设定范围和公开形式,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在积极应对当前网络时代来临的同时,也要结合国情,坚持挖掘传统的权力监督和法院开放日等传统形式,全方位做好司法公开工作。
第一,做好法院网络公开工作。网络时代,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不仅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的客观要求,也是网络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新需要。卫滨法院通过做好网评法院、庭审直播、政务微博等三项工作,使网络在宣传法院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树立法院和法官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坚持法院开放日活动。以法院开放日为代表的传统司法公开方式就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打开法院大门,着力打造阳光法院,邀请各界人士走入法院内部,从与法官的零距离接触中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认识人民法院,增加了司法工作对公众的亲和力,促使公众在社会生活中对人民法院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第三,法院持续加大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法制宣传和司法公开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法制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当前经济犯罪的最新动向和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今年三月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案120万的假股票诈骗案被省内多家媒体报道,提高了广大群众防诈骗意识和能力。
第四,法院坚持主动接受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和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法院工作简报,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法院检查指导工作。法院针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制定了专门制度,从案件受理开始,全程不仅对群众开放,更在开庭审理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开庭后由合议庭主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到在保证依法裁判的同时,确保法律对社会秩序的引导,从而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