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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之二】卫滨法院 “庭审 + 普法” 双 buff 为企业筑牢法治屏障 新乡卫滨法院 2026年4月21日 20:22 河南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在小说阅读器中沉浸阅读

发布时间:2026-05-11 16:06:46


    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深度对接知识产权司法需求,将司法服务送到产业一线,助力中原农谷食品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卫滨区法院巡回法庭深入“中原农谷”园区企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坚果食品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以“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模式,为食品经营主体、加盟创业者送上一堂接地气、实用性强的法治课。

    庭审现场:聚焦坚果食品加盟  厘清合同权责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食品坚果类商业特许经营纠纷。被告拥有成熟的坚果食品品牌、产品供应链及标准化销售运营模式,与原告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被告在约定区域使用其品牌、产品体系开展坚果食品销售经营,并收取品牌使用费、管理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产品供货、费用结算、后续运营服务等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围绕合同效力、履约事实、违约责任等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完整还原案件事实,庭审过程规范透明,部分食品企业、经营商户到场旁听。

    以案释法:聚焦食品加盟风险  筑牢合规防线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及近年涉食品、坚果炒货类特许经营典型案例,围绕食品行业特许经营的法律要点与风险防范开展普法讲解:1.食品类特许经营的法律认定,拥有食品品牌、注册商标、专有配方、稳定供货渠道等经营资源,许可他人统一模式销售坚果、休闲食品并收取费用的,均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严格规制。2.食品加盟高频风险提醒,特许人未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无合法食品经营资质,却对外开展加盟招商;虚假宣传“低投入高回报”“包销包赚”,隐瞒食品供应链、质量管控等真实情况;合同未约定冷静期,对食品质量标准、供货周期、退换货规则、食品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加盟方超范围使用品牌、擅自更改产品来源,违反食品安全与品牌统一管理要求。3.维权与合规要点,签约前核查特许人备案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商标证书等资质;合同中明确产品标准、供货责任、冷静期、违约责任;经营中留存进货凭证、沟通记录、履约证据,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精准发力:司法护航产业  法治赋能农谷

    绿色食品产业是中原农谷食品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盟合作、品牌授权模式普遍,法律需求旺盛。“中原农谷”巡回法庭坚持审判下沉、普法靠前、服务跟进,把庭审搬到产业园区,既高效化解纠纷,又精准提示食品经营法律风险,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签约、规范履约。

    •法官提醒•

    食品加盟无小事,合规经营是底线!无论是坚果食品还是其他食品类特许经营,加盟前慎查资质、签约时细化条款、履约中严守规范、纠纷后依法维权,才能避开经营“陷阱”,守住创业底线,共护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卫滨区法院将持续聚焦农谷食品产业、涉农经营主体司法需求,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为抓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原农谷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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