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6届“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卫滨区法院与卫滨区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卫滨区防范与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新机制及典型案例,旨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诚信诉讼秩序。基本案情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付某以《背包小熊》著作权人身份在全国范围内向多家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2023年11月,付某认为某商贸公司在其经营的抖音网络店铺中未经许可使用《背包小熊》图片,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至卫滨区法院。审理中,某商贸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后认定“侵权”成立,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付某经济损失700元。2025年11月,安徽省某市法院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查明:付某明知其不享有《背包小熊》美术作品版权,仍向多家法院提起侵权诉讼,骗取被害人钱款31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卫滨区检察院据此向卫滨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裁判结果卫滨区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根据已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付某在提起原审诉讼时,明知其不享有《背包小熊》美术作品版权,捏造其系被侵权人的虚假民事法律关系,以捏造的事实批量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并通过和解、调解、判决等方式获取赔偿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行为不仅构成诈骗罪,亦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原审民事判决书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依法应予纠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改判撤销原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付某的诉讼请求。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行为,不仅破坏正常诉讼秩序,更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侵蚀社会诚信体系。本案中,付某明知不享有著作权,却捏造权利事实提起侵权诉讼,通过虚假诉讼骗取赔偿款,以合法外衣行不法之实,严重背离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创造的初衷。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误判决,有力规制了虚假诉讼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净化诉讼环境、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此次卫滨区法、检两院联合发布新机制与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坚定决心,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照。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诚信诉讼,我们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