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全市首例!卫滨法院 "带封过户",1 小时办结!

发布时间:2026-06-25 09:44:47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深化 "府院联动" 工作机制,成功办结全市首例多方查封不动产 "带封过户" 业务。该创新举措有效破解了涉查封不动产处置难题,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实践样本。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李某在卫滨区法院涉及执行案件两起,执行标的共计 30 余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位于新乡市的一套房产,该房产市场价值约 30 余万元。若按照传统司法拍卖模式处置,不仅处置周期长、变现成本高,且因该房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强制拍卖后所得价款亦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案件债务,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均难以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能动司法履职,创新处置思路

    面对案件处置难题,卫滨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涉查封不动产处置新路径。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及房屋共有人进行沟通谈话,充分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各类处置方案利弊。在法院引导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另一案件债权人,提出由该债权人作为买受人购买其名下涉案房产的解决方案。经卫滨区法院组织各方充分协商,买受人同意在冲抵其与李某之间债权债务后,将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深化府院联动,协调破解难题

    为确保 "带封过户" 程序合法合规顺利推进,卫滨区法院主动与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对接,就多方查封不动产 "带封过户" 具体办理程序进行多次研究协商。经充分沟通,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对该创新处置模式给予大力支持,同意适用 "带封过户" 程序办理该涉案房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为案件顺利办结提供了重要保障。

    高效协同办理,实现无缝衔接

    卫滨区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通司法协助绿色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专门协调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提前预审材料,同步受理解除查封与转移登记业务,实现 "解封即过户" 的无缝衔接。该业务从受理到全部办结仅用时 1 小时,较传统司法拍卖模式办理时限大幅压缩,切实提升了司法处置效率。

    实现多方共赢,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 "带封过户" 业务的成功办结,一次性解决了被执行人李某两起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借款纠纷案件及一起尚未起诉的债权债务纠纷,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一是买受人按市场价格顺利购得房产,避免了司法拍卖可能产生的溢价;二是各债权人胜诉债权得以快速足额兑现,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三是被执行人避免了因司法拍卖导致的房产价值贬损,无需承担拍卖相关额外费用;四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了因强制拍卖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五是从社会层面看,不动产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有效盘活了存量房产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次多方查封不动产 "带封过户" 业务的成功办结,是卫滨区法院深化 "府院联动" 机制、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下一步,卫滨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卫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