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近日,卫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后无故殴打五名低龄儿童,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基本案情2025 年 11 月 9 日 19 时许,本应是孩子们放学后无忧无虑的玩耍时光,却因一名醉酒男子的无端暴行,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后步行至某拉面馆门口,无故对正在周边玩耍的吴某某、李某甲、陈某某、王某某、杜某某等五名低龄儿童,以掌掴、板凳抡砸的方式进行殴打。令人发指的是,在孩子们跪地求饶的情况下,张某某仍未住手,继续施暴,致使五名被害儿童头面部、颈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被害人陈某某构成轻微伤。
此次事件不仅给孩子们的身体造成伤害,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对五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裁判结果被告人张某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五名低龄未成年人,致一人轻微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温情司法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才是我们始终牵挂的方向。卫滨区法院 "青果" 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法官们,联合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本案中的五名被害人进行了电话回访。针对此次事件可能给孩子们带来的心理阴影和冲击,法官和指导师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焦虑与恐慌情绪,引导他们尽快走出事件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法官有话说酗酒不是免责的 "护身符",未成年人更不是施暴的 "软柿子"。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酗酒后殴打未成年人,主观故意明显,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酗酒不能成为免责的借口。本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身心尚在成长阶段,依法应受到特殊、优先保护。被告人作为成年人,利用体能优势对弱小的孩子实施暴力,不仅给未成年人身体造成伤害,更对其心理造成潜在的、长远的不良影响。加之殴打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严惩。
本案的判决,彰显了卫滨法院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也传递了法治的力度与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