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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13岁黄昏恋破裂 实质化解纠纷促成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6-09-11 17:29:57


    本以为晚年觅得相伴之人,重重矛盾让这段婚姻走向尽头。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年龄相差13岁的中老年再婚离婚案件,一次性化解全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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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原告靳某于1959年出生,被告雷某于1972年出生,年龄相差13岁,二人于2019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本期盼晚年彼此扶持,但双方年龄差距大、消费理念不同、收入水平悬殊,长期因经济问题争执不断。2026年春节期间,二人因钱款事宜爆发激烈冲突。被告准备驾车离开,原告上前阻拦,争执中原告被车辆剐蹭倒地致脚部骨折,原告当日报警,居家休养长达半年,肿胀症状始终未能痊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要求返还婚前车辆,婚前存款8万元,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存款31万元。原告为私立高中退休返聘教师,月收入1万余元;被告无固定职业,依靠打网络游戏生活,月收入仅1千余元。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被告提出,车辆与8万元存款属于彩礼无需返还,并称31万元共同存款经过多年家庭消费已经用完。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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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经审理查明,本案除涉及复杂财产争议外,还存在婚内人身伤害纠纷。承办法官首先向被告进行释法,夫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相互负有照顾义务,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另一方人身权利。被告在充分认知自身行为过错后,深感羞愧,主动认错。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秉持柔性司法、调解优先原则,精准厘清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及婚恋赠与的法律边界,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结合双方年龄、收入差距、共同生活及原告受伤的客观事实,法官多次开展面对面、背对背调解,耐心疏导情绪、规劝双方互谅互让、理性处置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1万元(当庭已履行完毕);被告向原告于当日返还并交付案涉车辆,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两清,别无其他纠纷。 庭审结束后,被告回家取车,原告一直等候至下午两点,被告却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家在长垣的原告无奈先行返程。为从源头杜绝新增执行案件,法官主动联系、反复督促被告,双方于次日上午十时到法院完成车辆交付。原告握着法官的手感激不尽说“异地打官司我心里顾虑很多,想着没有个一、两年法院肯定不会判我们离婚,真没想到法官这么负责、办事这么高效,处处为我们当事人着想,把所有问题一次性妥善解决。真的由衷感谢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切实帮我解决了人生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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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寄语黄昏相遇,本是难得的缘分。再婚家庭,尤其存在年龄、收入差距的组合,更需要相互理解、彼此包容。财产分明、相处和睦,方能安稳度日。即便缘分落幕,也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财产纠纷,体面收尾、各自安好。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秉持温情家事审判理念,以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纷争,用心守护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

    法条链接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 彩礼返还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彩礼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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