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欠款本诉+质量争议反诉纠纷案件,审判团队精准研判、耐心调解,一次性化解双方全部争议,既为当事人减负解忧,又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案情简介: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口头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刷漆服务,劳务费按每日三百元计算。劳务工作完成后,被告下欠原告劳务费九千余元,但被告迟迟未支付剩余劳务报酬。无奈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我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劳务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反诉,以劳务成果存在墙皮开裂、起皮等质量瑕疵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一万余元。双方情绪对立、争议细碎复杂,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也可能引起一方不服上诉、后续执行等次生问题,不仅增加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也无法从根本上彻底化解矛盾。
审判团队采取“释法明理+情理疏导、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细致疏导对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维权。通过近两个小时调解,最终双方就本诉、反诉纠纷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的妥善调处,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的具体体现。柔性调解不仅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情理相融,精准把握调解时机,灵活适用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群众矛盾,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