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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法院四项措施办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11 21:23:12


    11月15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收看省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院马上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魏敏院长要求全院干警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前三次活动成果,将这次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密切结合起来。

    一是提高认识,广泛重视。全院干警活动要站在对科学发展观再认识再提高的高度去工作,要在活动中自觉地将以人为本和关注弱势群体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第一要义。

    二是全面部署,有效联动。我院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局各个部门实行联动。制定农民工资清欠工作方案,明确绿色通道的流程管理和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并对每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规定每周审委会后进行本周工作小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解决,确保此次活动圆满成功。

    三是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于农民工欠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坚持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快审快结,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时、简便、快捷的做好这次活动。

    四是加大宣传,争取支持。魏敏院长一贯强调,在办理此类涉及民生的活动时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权益受损的群众得到法律帮助。同时,法院作为建设幸福卫滨的重要职能机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多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联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因此,在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一定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务必使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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