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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法院以四项措施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1 21:30:06


    今年以来,卫滨区法院大力弘扬司法民主,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致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公道正派、热爱审判、尽职履责的人民陪审员队伍。2011年以来共选任人民陪审员35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36件。

    一是把好“选任”关。注重严格规范选任程序,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选人,同时兼顾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阶段等因素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有热情、有干劲、有能力、有群众基础的优秀人才加入陪审队伍。

    二是把好“技能”关。为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通过集中授课、座谈研讨、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审判知识、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方面的能力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审判技能。

    三是把好“保障”关。按照“工作上支持、感情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原则专门为人民陪审员安排办公区、会议室,配备电脑、饮水设备等设施,解决了误工、交通补贴及就餐等问题,方便人民陪审员全心履职。

    四是把好“考核”关。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专门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将庭审纪律、出勤率、工作态度、司法礼仪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以及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留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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