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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光缆至车祸 法官耐心调解来说和

  发布时间:2012-12-11 21:36:17


    随着通信网络覆盖面的增加在便民的同时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也不是出现。今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成功的调解了一起通信电缆妨碍公共道路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原来,2012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李成喜驾驶自家的北斗星载着母亲李起兰去新乡市中心医院探望病人,行至新乡市石油公司南约50米时,由于架空的通讯电缆及钢丝落地导致李成喜所驾驶的北斗星被挂,车辆侧翻严重受损。李成喜严重挫伤,母亲李起兰严重脑震荡。李成喜共花费车辆修理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八千余元。李成喜找到通信公司理论,可落地的通讯电缆及钢丝分属两家通信公司。他们都觉得应该由对方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李成喜向法院提起诉讼。范梅红法官接手此案后积极与两家通信公司联系,然后以物权法中关于通信电缆问题的侵权责任做了详细的讲解,让他们负起社会责任。经过多次调解,两家通信公司愿意一次性赔偿李成喜与其母亲李起兰6000元,并已于今天当场履行。一件由从天而降的点来而引发的赔偿案件圆满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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