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暑假期间,家长们怎样安排孩子们成为暑期生活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但是,在传统高压教育方式和应试教育影响下,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近日,卫滨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夺案件。
丰眀焕今年15岁,是我市某中学初二的学生。今年暑期丰眀焕为了在中考前放松心情决定好好玩网络游戏。可是,丰眀焕的父母觉得应该上辅导班提前进入学习状态。于是丰眀焕的父母就拒绝给丰眀焕上网的费用。这样丰眀焕为了筹措上网费用就计划了抢夺财产的犯罪计划。2010年7月12日晚21时许,被告人丰眀焕骑着家中一辆红色“东毅”牌摩托车载着李成令(另案处理)来到新乡市引黄路口附近,尾随正在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的被害人小冉,坐在后座的李成令趁小冉不备,强行将其电动车把上挂着的手提包(内有红色诺基亚牌5310型手机1部及现金1600元)夺走,丰眀焕急速驾车载着李成令逃离现场。2010年11月24日经新乡市卫滨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诺基亚牌5310型手机价值564元。2010年11月11日,被告人丰眀焕到公安机关投案。
卫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丰眀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丰眀焕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丰眀焕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丰眀焕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丰眀焕犯抢夺罪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丰眀焕家属积极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丰眀焕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主审法官李惠萍十分惋惜的说,虽然现在青少年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但青少年犯罪的犯罪诱因却觉得十分的匪夷所思。因此,家长在注重学生学习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同时要多与学生进行思想沟通,要提高青少年的社会阅历。这样不仅有利于树立青少年守法观念而且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