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的一场车祸结束了三个家庭的幸福。随之而来的是受害家属漫漫的维权路。经过卫滨区法院的努力,通过出租车经营权续期转让的方式成功执结该案。
2007年3月10日22时,持假驾驶证的出租车司机杨勇将来信务工人员老秦撞死。后杨勇因交通肇事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入狱四年半。而出租车车主崔某坚持自己的车并非肇事车辆一再去省院和最高院申诉。2011年8月卫滨法院再审判决出租车车主崔某赔偿秦家26万多元。崔某认可法院的判决,说自己的出租车已在停车场停放四年多,早已报废。用当事人的话说:要钱没有,爱喳喳地。次月秦家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法院经调查崔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老秦家人坚持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并不停地的上访,希望快点得到赔偿。2011年11月执行局干警了解到出租车存在经营权续期的可能。我院干警考虑通过将续期的出租车经营权转让,从而为执行工作打开新的局面。但经过我院干警查阅相关资料未见社会上有相关案例。从2011年12开始,经过与市城管局、运管处等单位的沟通,他们同意配合我院工作,在符合有关规定范围内帮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2012年3月,续期的出租车经营权被评估公司评估为20万元。因为申请人坚持以20万元竞拍导致第一次拍卖流拍。此后,我院执行局又多次做双方的工作,他们同意以18万元进行拍卖。最终,2013年3月18日的拍卖中该出租车经营权以18万元被成功拍卖。在5月8日办完所有手续后买家交付了18万元。5月9日秦家来法院取款时感动地说:“崔世改的情况我们也了解,法院通过努力工作为我们挽回了损失,我们很感激,对法院的工作很满意。我感觉以前的做法有点为难法院了。对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