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卫滨区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制度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01 08:03:26


    卫滨区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紧抓不懈,2011年度、2012年度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月12日下午,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认真落实区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区纪委书记李喜玲讲话内容,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活力卫滨、繁荣卫滨、幸福卫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院领导班子及本院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制订责任目标,科学分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能够量化的目标。

    三、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化深入开展。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有关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和全体干警参与监督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四、搞好责任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情况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坚持考核评价结果公开制度,考核评价结果要在内部通报,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五、严格执法纪律,强化追究,严肃查处责任制案件。必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原则,敢于碰硬,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维护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创新长效工作机制,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廉政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