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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法院四项措施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01 08:10:15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以廉政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强学习、严管理、重监督、保落实等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一是加强廉政学习,增强廉政意识。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精神旗帜,通过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全国政法会议精神、省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使干警牢固树立廉政即是为民的理念,领导带头,从个人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切实将党风廉政理念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权力管理科学性。构建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审查,确保对审判权的全程监管。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坚强决心,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确保法官队伍的廉洁高效。

    三是加强权力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加大对审判权的监督力度,坚守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杜绝“衙门作风”,把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法院工作的无限追求,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推进案件廉政回访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

    四是强化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每年年初的第一个全院干警大会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同部署、同安排,院长与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同志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做好重大节假日前的廉政教育工作,“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前都要召开全院廉政会议,明确要求全院干警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形象。 在日常管理中,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究力度,保持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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