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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02 08:15:40


    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以快捷高效的工作实绩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

    一是强化立案窗口建设,以健全的硬件配备便捷群众诉讼。为让群众在一个窗口即可完成立案、接访、咨询、诉讼指导等事务,法院对立案大厅进行了装修,完善立案大厅硬件配备。在立案柜台上摆放涉诉讼指南等活页供当事人自由选看;在诉讼服务大厅内摆放饮水机、纸杯、书写台、坐椅,为当事人提供一个便民为民、快捷高效的诉讼环境。

    二是健全立案工作机制,以高效的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为做好立案信访工作的为民、便民,卫滨区法院先后推出立案办事规程、文明接待用语指南、立案首接负责制度等制度。在立案接待中,实行导诉员立案首接负责制,由一名导诉员完成接待来访、指导诉讼等全过程,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权得到及时实现。同时,畅通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低保困难群众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展优先立案及诉讼指导服务。

    三是加强诉前调解,通过明法析理、说服疏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可能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在接待、立案、调解工作中,通过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释疑解惑,释明诉讼风险,力争在立案时或开庭前化解纠纷。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案例诱导法、冷却处理法和温情感化法等有效调解方法,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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