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会注意到,在交叉路口、人行道上,甚至快车道上有许多电线杆的斜拉线,而这些斜拉线并没有穿上安全服或漆上反光漆。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通过耐心民事调解圆满解决一起由没有穿“安全服”的斜拉线引起的伤害案件。
今年5月16日晚上,吴先生领着7岁的儿子到市人民公园散步。返回家的途中,又蹦又跳的儿子突然倒地,吴先生赶快上去,发现是人行道上的一根电线杆斜拉线绊倒了儿子。吴先生立马打车到医院给儿子看病。医生一检查发现小吴同学左胳膊有轻微骨裂。之后,小吴就住院观察了一星期。吴先生想到自己以前就曾经被斜拉线勒伤过脖子,这次竟然伤到了儿子。于是,吴先生决定找电线杆的所有单位讨个说法。吴先生发现该电线杆属于某电讯公司,在与该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吴先生向法院起诉了该公司,要该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主审法官张红丽积极做调解工作,让该公司负责人换位思考。正如老话所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如果不总结这次教训可能会出现更大的事故,并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生产事故和人生伤害。最终,该公司同意支付吴先生各项费用3000元.最终,吴先生满意的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主审法官张红丽说:“常说安全连着你我他是很有现实意义,不仅斜拉线的所有单位不仅要通过斜拉线拆除、设置醒目提醒标志等措施提醒行人注意,而且大家要和拉线所有者一起爱护这些设施。只有好好与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才能使大家远离这些意外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