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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卫滨法院商事审判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20 13:53:56


    2013年,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立足审判实际,把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以强化为民意识、立足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四项举措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截至2013年11月20日已审结民商事案件157件,诉讼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五千多万元。

    “走出去,请进来”,双向互动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今年,该院民二庭响应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为民司法的主动意识。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不定期走访企业调研机制,积极引导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以法律讲座、案例研讨、诉讼指导等方式增强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和提高企业维权能力。

    “重调解、求高效”,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促进辖区经济和谐发展。对于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积极扩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最大限度促成当事人对话和沟通,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同时,注重繁简分流和庭前调解,特别是针对该庭所受案件当事人申请保全率高(占收案总数的80%)的特点,我们坚持依法保全与庭前调解并行的原则,依法、及时化解纠纷。

    “调解好、要中立”,“调审分离”提高法院效率的同时,树立良好的司法公信力。该庭以“调审分离”的工作机制,解决案件久调不决影响审判效率的情况,降低调解申请执行率,确保调解程序的及时性和终结性。“调审分离”就是赋予当事人调解程序选择权,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避免承办法官在审判者和调解员之间任意转换,保证查明案件事实的及时性和中立性。

    “重品质、善调研 ”,高品质服务经济发展。该院民二庭在提升办案质量的同时,定期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已走访大中型企业27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审理的案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8月9日魏敏法院带队到新乡银行走访调研。通过调研,一方面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审判信息及典型案例,及时向金融企业通报市场行为中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以金融企业提建议的方式促进金融审判工作,为金融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这种银企交流的方式,不仅提升了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而且促进了金融纠纷化解,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序的金融环境。

    通过一系列改革,加深了卫滨区法院与辖区内企业的联系和相互了解,建立了遵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不断创新服务发展举措,完善工作联系机制,整合现有司法资源,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竭尽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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