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以三项措施为抓手,认真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该院的具体措施是:
抓好思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干警认识。定期组织干警召开专题学习会、廉政课堂和座谈会,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要求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使作风整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治理冷横硬推和庸懒散问题。该院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曝光台,并在法院网站上开辟监督举报专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干警存在的精神懈怠、责任感不强、审判纪律不严、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回复查办结果。本院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进行内部庭室暗访,将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由部分或个人进行整改,并深入分析原因,努力找准对策,有效提高干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强化活动实效,推进常态化监督管理。该院在正风肃纪活动推进过程中注重总结,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干警工作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并以此督促干警们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将纪律整肃工作的成果最终落实到提升审判工作整体质效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