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卫滨区法院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行政审判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推进和深化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转变了审理行政案件的观念,找准了行政审判的立足点,坚持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摒弃重点审查原告的行为是否合法等错误做法。全面落实以庭审为中心,以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和裁判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判方式,初步实现了审判机制创新,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强化合议庭职权,从组织上确保行政裁判的公平和公正。改革和规范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行政裁判文书样式,强化证据的分析认定,增强了说理性。通过司法审查,对于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的行政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