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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11 08:51:01


    公示催告因法律规定原因的出现而终结。在票据实务中,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原因,一般有以下五种情况:

    1、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人与公示催告申请人之间的票据权利之争,应通过普通民事诉讼解决。

    2、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但法院未作出除权判决前,利害关系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也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3、公示催告届满时,没有人提出权利申报,经申请人申请,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亦终结。

    4、申报权利期间届满,没有人申报权利或者权利申报被法院驳回,但是在申报权利期间结满后一个月内,申请人也没有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公示催告程序自动终结。

    5、申请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的,法院亦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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