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高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卫滨区法院及时召开全院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对该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该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要求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等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减少农民工往返法院次数,减少诉讼成本。为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关怀。
三是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在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坚持公正与高效原则,确保优先、及时审理。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优先、及时执结,让农民工兄弟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搞好宣传工作。积极与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等媒体沟通,宣传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施工现场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维权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意识。